产假咨询

您好,我的试用期已经过了,然后领导让我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有补偿吗。

2022-06-22 11:23: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其次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试用期本身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的一个考核过程,因此,如果在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的话,说明不适合该岗位,单位可以不批准该劳动者转正,因此,也可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这是合法的解除,因此是没有补偿的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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