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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调解程序

2021-06-1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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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当中会会存在调解的程序,其实行政复议也存在调解的程序,那么行政复议调解程序应该怎么走呢?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行政复议调解程序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行政复议调解程序

1、当事人申请调解;

2、对符合复议法规定的调解申请,同意调解;

3、复议机关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4、调解启动;

5、复议机关决定调解;

6、开庭调解;

7、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生效。

8、文书送达;

9、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调解程序

二、什么是行政复议调解

行政复议调解是发生在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由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双方当事人参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针对行政争议标的进行的旨在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活动。

三、行政复议调解要注意什么

1在和解的启动程序上,应充分尊重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愿。申请人或第三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和解的,不得发动和解程序,已发动的应停止。当然,自愿原则并不排斥行政复议机构的能动作用。复议机构可作为中介,在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之间转达和解意愿,帮助他们进行沟通,启动和解程序,甚至可主动建议他们进行和解。另外,行政复议和解程序,与行政复议调解程序,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相互转化。

2要规范被申请人对和解事项的内部授权和审批程序。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履行法制核审、机关负责人批准、集体研究等内部授权审批手续,和解内容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有改变的,也应履行相应的内部授权审批手续,避免无原则地让步,防止达成违法的和解协议。

3行政复议机构要依法审查和解各方是否自愿,书面和解协议签名盖章是否真实,有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被申请人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内部授权审批手续;和解协议符合规定的,应予准许,并报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及时终止该案行政复议。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行政复议调解程序的相关知识,当事人申请调解符合条件情况启动调解程序,在开庭的时候进行调解,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并送达文书。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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