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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答复书要点有哪些

2018-05-2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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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需要书写行政复议答复书,在书写行政复议答复书的时候,大家需要注意什么呢?行政复议答复书要点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行政复议答复书要点有哪些

  (一)首部 包括标题、答辩人基本情况、案由三项内容。

  1、标题。在公文顶端一行居中标明“行政复议答辩书”字样。

  2、答辩人基本情况。在“答辩人”之后依次写明答辩机关的全称及地址。

  3、案由。即答辩的事由,要求另起一行写明对×××(申请人)×年×月×日提出的复议申请,现答辩如下

  (二)正文

  1、答辩理由

  2、答辩请求

  (三)尾部

  1、致送的复议机关的名称,分两行写“此致”“×××××(复议机关名称)”

  2、落款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3、制作答辩书的日期——年、月、日

  4、附项。分条注明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名称及件数

  二、行政复议的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行政复议的时限规定

  1、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3、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行政复议的时候,对于行政复议答复书一定要书写规范,另外在行政复议中,也要加强对行政复议时效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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