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咨询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1-05-25 14:3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 一般,行政复议决定具有可诉性。若是改变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起诉
  •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中,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争议的时候,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复查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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