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咨询

你好,第一次打架的行政处罚拘留5天没有罚款,今后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能知道对工作有影响吗

2020-02-21 13:2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四种: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   打架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 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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