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咨询

不服判决,要求法院撤销仲裁决定。 是行政诉讼吗?

2020-03-14 10:2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行政诉讼裁决的概念
    1、行政诉讼裁决的概念行政诉讼裁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参照有关规章的规定,对行政争议作出的司法裁判。行政诉讼裁决主要包括行政裁定、行政判决。
    2、行政诉讼裁决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裁决,必须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两个方面的法律依据。程序法解决怎样进行裁决的程序问题;实体法解决怎样处理实体权利、义务的问题。
    (1)行政诉讼裁决的程序法依据。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裁决,因而其程序必须适用我国行政诉讼法,此外在有关审判组织、送达、开庭、委托执行等问题的解决上,也适用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2)行政诉讼裁决的实体法依据。实体法依据主要有:①法律;②行政法规;③地方性法规;④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⑤参照适用的规章。
    3、行政判决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行政争议,就实体问题所作的判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如下判决
  • 关于撤销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⒈主要证据不足的;
    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⒊违反法定程序的;
    ⒋超越职权的;
    ⒌滥用职权的。

  •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而侵犯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之外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则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除非法律、法规作出了特别规定。行政诉讼的排除范围,是指哪些行政行为不可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