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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担保责任

2019-10-09 17: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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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人去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都会被要求有人担保,作为担保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担保责任是怎样规定的?民间借贷担保时效是怎样的呢?民间借贷抵押有什么要注意?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担保责任

  一、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担保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1、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抵押物他项权证书;银行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一般保证责任。其所承担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这些到期债务。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

  二、民间借贷担保时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民间借贷抵押有什么要注意

  1、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不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仅仅将其自己住房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质押。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同时,由于不办理登记,房管部门屡屡发现,在民间个人借贷中有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

  2、大部分民间借贷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现住房(许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担保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债权的落空。

  因此,专家建议,民间借贷抵押当事人,在发生借款时,要充分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查实借款人的房屋状况,签署好所有的法律文件,并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应的抵押合同登记,领取他项权证。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民间借贷担保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担保责任是:借款期限到了,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就要承担责任。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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