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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

2021-01-28 15: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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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来说,房屋买卖合同的一个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如果产生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相应的一个纠纷的缘由也是多种多样的,有可能是因为双方对于金额不一致导致纠纷。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

  (1)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

  (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法〔2011〕42号2011年2月18日发布实施)

  关于民事案件案由编排体系的问题

  关于案由的体系编排。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民法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类型来编排体系,结合现行立法及审判实践,在2008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关于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的基础上,将侵权责任纠纷案由提升为第一级案由,将案由的编排体系重新划分为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共十大部分,作为第一级案由。

  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以大写数字表示);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列出了424种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级案由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和广泛使用的案由。基于审判工作指导、调研和司法统计的需要,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一些第四级案由(以阿拉伯数字加()表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不可能穷尽所有第四级案由,目前所列只是一些典型的、常见的,或者为了司法统计需要而设立的案由。三、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法律关系的性质,首先应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二级案由;第二级案由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一级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

  二、诉讼时效法律要件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对于合同纠纷要及时的解决,避免产生一些更大的损失。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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