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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什么?

2023-01-08 12: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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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发出拍卖公告,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什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

  1.发布拍卖公告。

  2.参加竟买人报名,索取有关文件,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格身份证明。

  3.按照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交付保证金,发给竞买资格证书。

  4.公开拍卖。拍卖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土地招标拍卖主持人以下程序主持进行:

  (1)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凭竞买资格证书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

  (2)竟买人显示应价牌,主持人点算竟买人;

  (3)主持人介绍拍卖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4)主持人宣布起叫和第一次应价后叫价递增幅度;

  (5)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应价;

  (6)主持人连续二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再应价的,如果最后应价达到了拍卖底价,主持人在第三次报出最后应价后落槌,即表示成交,如果最后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的,主持人应宣布收回拍卖标的,停止拍卖;

  (7)主持人宣布最后应价者为买受人;

  (8)主管部门或土地交易中心当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抵押担保

  找法网提醒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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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由甲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乙方另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  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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