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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理

2019-06-2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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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的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等问题,很多购房者在买房后入住多年仍旧未取得不动产证,也因此受到很多影响。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理?不动产登记范围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1、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2、实行统一登记,将更好地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从长远看,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后,将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企业和群众不用再分别跑几个部门进行登记,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3、市国土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管理,住建部门负责房屋登记管理,园林绿化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各部门目前仍按原职责和程序发放各类旧版权属证书,待条件成熟后颁发新版权属证书。就是说,原来在哪办现在还在哪办。

  二、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理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三、不动产登记范围是怎样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综上所述,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首先要申请,然后提交相应的资料,最后等待受理。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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