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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保险怎样报销

2018-05-3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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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也越来越强,又是一份小小的保险能帮助我们很多。保险的种类,根据针对的人群和事件也多种多样。个人医疗保险是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一般人都回购买的,以备在看病治疗时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那么,个人医疗保险怎样报销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二、办理材料

  本地:医保卡、身份证

  异地: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三、办理流程

  本地住院报销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

  本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的医疗费出院时可以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2、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异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患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

  2、异地转院须填申请表,经我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3、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4、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支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材料: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四、报销比例及范围

  报销比例:

  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900元;

  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650元;

  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80元。

  注: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30%计算。

  报销范围:

  (一)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

  (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含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

  (三)生育补助。

  个人医疗保险的报销需要去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而且医疗保险报销,各地的情况可能不一定相同,有些可以直接异地结算,甚至异省结算。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时,务必带上各种材料的原件,以备不时之需。若您需要了解本地的具体的个人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可直接致电本地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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