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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二月结婚了,现在我的女儿已经快五个月了,我怀孕两个月后住在外面,因为生活费用的争吵出生了我的女儿,三个月后被法庭调解中止了,然后又送回了6万件彩礼?

2020-09-02 11:5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还是民事诉讼,开庭查清事实之后,调解是必经程序。当事人拒绝调解的,依法进行判决。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你好,彩礼返还有三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2、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同居的,
    3、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是否退看具体情形。结婚领证且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 彩礼是否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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