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咨询

我和二房东签了半年的租房协议,押金抵扣了第6个月的房租。现在又续租了2个月,请问还需要缴纳押金吗?

2019-09-19 11:41: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对方损失。由于房东不同意协商解除合同,故你要提前解除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但你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当于房东在重新招租期间空租的损失。
    你们合同仅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除,但你现在的情况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责任在你。提前退房在法律上就是提前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押金是在合同终止时退还,现在合同还没有终止。
  • 押金的作用是保障房屋所有人的相关权益;同时用于租赁房违反租赁合同时给房屋所有者带来损失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办法之规定:
      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房屋拥有人可以和承租人协商收取押金,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 要看你和房东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上明确约定了未到期不能退或者提前退房不能退押金,退押金就比较困难了; 和房东协商解决,看3个月的押金能退多少; 尽快让房东找到续租的房客,让房东将押金退给你; 如果房东实在难缠,怎么也不肯给你让步,可以向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讲明情况,他们一般都会出面帮助的,因为房东出租房屋是要向他们备案的。
  • 如何处理租房协议纠纷,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其具体内容包括: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2.承租人没有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  如果承租人已明确表示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发生所有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义务。  
    (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  《民法通则》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  一般来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但其毕竟是债权关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权的效力。  另外,让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对房屋的管理、修缮、使用。  
    (三)租房中的登记备案问题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是租赁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条件。登记备案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找中介租房时要注意什么  中介提供的服务应该有尽量代理更多的待售房屋以供顾客挑选,通过验证、备档、签订合同等手段保证顾客买房的安全性,协助中间担保、代办贷款、过户取证等各项服务使顾客更省时省力,还要为投资型顾客代理出租等。中介收费国家明文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分档计取,500万元以下收取
    2.5%,这笔费用应由房屋出售方支付。找中介租房时要注意什么,主要内容如下:  
    (一)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货比三家,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发生纠纷。  
    (二)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局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以上两证也应有“年检合格”的印章。  
    (三)在与公司看房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  
    (四)不要和经纪人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有些客户为节省中介费,向经纪人支付回扣私下做单,这种做法不太可取。其一房源信息是公司财富,这样做已经违反双方合同,会遭到公司起诉;其二收取回扣的经纪人一般道德水平低下,有可能等你入住后看准你不敢声张,继续索要钱财;其三目前存在一些经纪人勾结外人冒充假房东行骗,诈取钱财后逃之夭夭,使客户白白遭受损失又无处追偿。  
    (五)在订房时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虽然说中介公司有审查证件的责任,但有些经纪人并不负责,所以自己必须要亲自审查,以免被假房东诈骗,据中介公司实际操作的经验来看,一般出现的诈骗事件都是房东证件不全,而当事人没有防范意识造成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六)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地局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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