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咨询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今年第六年了,去年第一次签约,买了保险,在那之前的四年没有签约,没有买保险,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0-09-05 18:1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要求单位补缴。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买社保的,现在超过期限没买,已经违规了。
  •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若不补缴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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