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咨询

请问离婚协议上写的儿子规则,女儿规则男子,但是带了儿子,协议不能改变吗?

离婚
2020-09-05 20:25:15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主要有:
    (1)、双方同意离婚;
    (2)、对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的负担;
    (3)、对财产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
  • 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允许夫妻随意变更,那么会造成离婚协议书变成一张废纸的后果,不能对夫妻产生有效约束。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义务。离婚协议书能反悔,但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您好:
    可以改变。理由如下:
    第一,离婚协议相当于合同约定;
    第二,离婚协议中将房产给孩子是一种赠与的法律关系;
    第三,房产赠与未办理公证亦未办理过户手续,故可撤销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 结合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可以有两种离婚方式分别是直接诉讼和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诉讼离婚: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但对方当事人因失踪或下落不明不应诉、不出庭的诉讼日益多见
  • 对方失踪,可以直接起诉离婚,也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