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咨询

对不起,男女都订婚了,住在一起两年,有女人,女人离婚了,你需要礼物吗?

离婚
2020-05-19 11:03: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你们已经结婚登记,也就是说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如果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可以协商,也可以诉讼,涉及到彩礼的问题,根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您好,关于彩礼礼金退还问题,双方应该先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人因给付生活困难的。基于您的描述,您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经给付的彩礼礼金。
  • 离婚后同居,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没有,如果离婚时已经进行分割,同居时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应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然后才对同居取得的财产进行共进行分割。
  • 我国不承认订婚,既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婚约订立后,只要一方作出解除的意思解释,婚约即告解除.
    至于所谓的彩礼应该注意三个问题:1赠与物价值不大且已被消耗的,赠与人不应再要求返还2价值大的赠与物,受赠人已经处理的,应向增与人折价补偿3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应视为对他方的增与.
    你要自己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倘若对方纠缠不清则可以寻求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