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咨询

A为生产家,B为销售平台,C为某文化公司,D为某动漫形象著作权所有者。现A生产了印有该动漫形象的产品放在B的销售平台进行销售,经审核,A拥有C出具的《销售委托证明书》,称C具有D的许可及授权,现同意授予A在合同范围内经营此动漫形象相关产品。请问,B如何核实C是否真的具有D的授权?A和B的为是否侵犯到D的商标权?谢谢~

著作权
2019-07-10 22:1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注册商标的好处
      从国家法律上来说,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侵犯,不被他人使用,可以维护商品的信誉和形象。另外,注册了的商标不仅可以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还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维护品牌价值的信念,提升品牌形象,在国际市场上拓展市场。
      正因为商标可以让如此多的消费者信任和信赖,所以企业拥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商标就显得尤其重要。除此之外,注册商标还有一系列的好处:
      1.注册商标,表明了商品的独属性,在全国乃至世界,只有拥有这一商标的企业才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的企业不能擅自使用。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2.注册商标,还可以形成一种独特的品牌形象,在任何地方,只要看到这样的商标。就能让消费者联想起这一产品,创造一定的市场认同感。
      3.注册商标,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国际贸易,拥有一定的国际认同,进而形成一定的国际地位。
      4.注册商标之后,如果以后不再使用这一商标,可以转让,可以抵押。
  • 商标注册代理应当委托商标局备案的专业商标注册公司办理。 依据《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去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经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必须委托经商标局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准备下列文件: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商标图样 代理注册商标费用为600/件,限定本类选择10个商品。超过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商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为每件500元—1000元不等,商标代理费用没有政府指导价,都是由企业自行定价。 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
    2、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3、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指定位置。
    4、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不须附送授权书。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可按照下列格式撰写: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许可合同。
    一、背景说明:
    本协议甲方准许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区域内享有普通使用所许可的商标的权利。本协议是一份普通商标许可协议。
    二、甲方与乙方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特准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商标,使用范围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甲方特保证乙方是得到许可的公司,有权在中国的区域内(不包括港、澳、台)使用该商标。
    3、甲方同意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使用该商标。
    4、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类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在类商标证上核准范围内独占使用。
    5、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至于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7、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8、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9、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10、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许可人提供商标标识
    11、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12、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有一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提出经济方面的索赔。
    13、纠纷解决方式:转交法院解决。
    14、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 证明商标使用年限规定如下:关于商标使用年限: 根据《商标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证明商标使用年限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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