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入这家公司已经六年了。公司每月从工资中扣除300多元,称是为了支付保险费。因此,最近辞职的员工说,公司这么多年来从未向我们支付过保险。此外,公司因安全生产事故停产半年,期间未发放工资。这是违法行为吗?我们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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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犯错后公司扣除全部工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员工犯错造成损失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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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一般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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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