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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的涉外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2020-05-29 14: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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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涉外离婚程序需要满足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条件,并具备相关的证据材料,离婚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自愿离婚的涉外离婚程序怎么办理?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愿离婚的涉外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

  3、之前的结婚登记办理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一起到同省的登记机构办理离婚。

  自愿离婚的涉外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二、自愿离婚的涉外离婚登记应携带哪些材料

  1、国内一方要携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要携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3、华侨、外国人要携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4、所有人必须提供的材料还有: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办完离婚登记后,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的复印件。

  三、自愿离婚的涉外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1、出示证件,各国包括本国居民出示上面介绍中提到的证件,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出示所有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都必须本人亲自在涉外离婚登记处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双方都本人亲自到场,且必须是自愿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的申明书。

  4、审查。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资料及离婚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查。

  5、发证。登记机关经过认真的审查,发现双方的资料齐全,且符合离婚的条件,就会准予离婚,并且发放离婚证。

  如果携带的证件齐全、且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并且发放离婚证。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退回相关证件,并书面告知不能办理的理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自愿离婚的涉外离婚程序怎么办理的内容,自愿离婚的涉外离婚在满足相关条件后,携带证件去婚姻登记地办理离婚即可。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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