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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的共同犯罪认定

2019-08-01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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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敲诈勒索,已是一个常见的罪名。那么,敲诈勒索的共同犯罪认定,是怎样的?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是如何?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敲诈勒索的共同犯罪认定

  共同敲诈勒索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

敲诈勒索的共同犯罪认定

  1、敲诈勒索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敲诈勒索的故意;

  4、各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敲诈勒索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敲诈勒索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二、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份,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敲诈勒索的共同犯罪认定,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以及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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