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咨询

2015年8月,我与被告签署了一份谅解书。到目前为止,被告没有支付赔偿金,仍然在逃。我可以撤回谅解书吗?谅解书目前在公安机关。

其它
2022-07-31 09:1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谅解书的主要用途在对于人民法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量刑的一个参考,谅解书包含法律意义是在于被告人对被害人一方进行了赔偿,被害人一方对被告人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害的犯罪行为表示了谅解,通常这个谅解是建立在获得赔偿的基础上自愿作出的
  • 谅解书给对方之后,或者拿到公检法之后就发生效力了。办案单位有理由认为你已经谅解对方,如果要反悔或者撤回,你要证明写谅解书不是出自本人真实意愿,或者有其他变更的事由。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谅解书撤回并没有规定,出具谅解书的人当然可以声明撤回
  • 在我国,出具谅解书的人可以声明撤回谅解书,并不需要具备法定条件,但撤回的结果可能会有多种。比如:如果被害人一方就赔偿与被告人一方达成了协议,获得了赔偿,出具了谅解书,之后又反悔的,要求撤回谅解书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认为被害人一方违背诚信原则,仍将对被告人进行从轻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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