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咨询

我在单位工作时间前后发生了一起事故。我负责管理钥匙。锁电梯和门是我的职责范围。这是我自己的工作,应该完成。但当我下楼锁电梯时,我不小心摔断了脚,韧带也损伤了。我做了固定手术和韧带修复。单位认为我下班了,主管没有理由让我这么做。不承认我是工伤,单位不向我申报工伤?这合理吗?虽然是下班后两小时,但与工作时间一致。我做的是我自己的工作。为什么我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请给我一个理由。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索赔
2022-06-20 12:5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从事非本职工作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因工作受伤一般都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 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 职工在试用期的,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出现人身损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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