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材料款的欠条怎么认定

2022-02-11 18: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现在的朋友们大家对于同事或者朋友来借钱的行为都是非常谨慎了,因为在现在这个年代的话基本大家都知道如果是借出去的钱就只能当成送给别人的,因为现在叫人还钱的话是真的非常难。那么,材料款的欠条怎么认定?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材料款的欠条怎么认定

  只要把情况写清楚,注明欠款明细和总额以及还款方式、时间等,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字按手印,这个欠条就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也可找一个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实在不行也可去公证,但要花钱。



  二、合同欠款不给怎么办

  有合同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提交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复印件一份、并预交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欠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面对这类长期不还钱的债务人,一定要及时催讨,一定要在2年之内行使自己的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因此,如果欠款人长期不还钱,出借人应该在其权利被侵害2年内主张自己的债权向法院起诉。若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再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出借人的债权也就失不再受法律的保护。

  若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权之后,欠款人仍然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偿还债务。出借人最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理同意之后,将抵押或者变卖欠款人的财产清偿你的债务。

  若遇到欠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无论欠款人有没有财产都得还钱。

  最后,为了防止欠款人转移隐匿财产,出借人应该申请财产保全。不少出借人在胜诉之后,往往由于欠款人转移隐匿财产从而找不到财产执行,以致于赢了官司却输了执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出现,出借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欠款人转移隐匿财产。出借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材料款的欠条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欠债不还的情况其实还是比较多,有些时候因为对方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导致讨债比较困难,毕竟也不愿意因为这个导致双方关系破裂,因而就限于两年境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