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咨询

本人于2014年4月22日加入本公司,服务年限为半年。公司在春节期间休五天年假。到目前为止,两个春节过后,很快将是第三年。我的辞职日期是2017年1月11日。辞职前我不能休年假,在两年半的时间里我总共休了一个月的事假。我现在离开的时候为什么不休年假呢?相反,我又请了两天假。通常我们不能在辞职前休假。为什么我还有两天假期,也就是说,我还欠公司两天。年假是如何计算的?

2022-03-12 18:2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