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司法拍卖不成功怎么处置

2019-07-03 17: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一般在民事案件的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对债务人的有关财产进行司法拍卖,司法拍卖不同于普通的网络竞拍,是由我国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其拍卖价格可能会比市价地。那么司法拍卖不成功怎么处置?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司法拍卖不成功怎么处置

  一、什么是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具体而言司法拍卖包括法院强制拍卖,和法院委托清算管理人再进行程序上的破产企业拍卖两种。

  二、司法拍卖流程

  拍卖流程包括项目公告、付保证金报名、参与竞拍、支付余款、结算交付五个环节。比普通网络竞拍门槛更高的是,竞买人的支付宝必须通过实名认证,否则就无法参与竞拍。在标的物公告期间,竞买人可以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此外,竞买人的保证金必须通过支付宝支付,若竞拍成功,余款可以通过支付宝和线下支付两种方式实现。

  三、司法拍卖不成功怎么处置

  1、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2、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3、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4、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综上所述,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司法拍卖不成功的,法院可将动产交由申请人,申请人不接受的退还被执行人,如果是不动产的,法院可以折价变卖,以此清偿债务。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