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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的合同明年3月到期。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两年半。因此,公司前天通知我终止与我的合同。我能得到多少个月的补偿?公司是否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我是否应该得到两次补偿,即六个月的平均工资?谢谢你,律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06 06:2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两个月的,需要单位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解除了,我们怎么处理呢此时我们要区分单位的解除是否合法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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