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咨询

我在沈阳一家绿化施工单位工作了一年多,公司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12月10日,公司开始放假,调整并催促了一个月的工资,然后在新年期间支付了部分工资,但仍有1000多人需要支付。2017年2月19日左右,老板让我去公司工作,我提出辞职。3月2日左右,老板说新员工来了,要我交出。3月4日10点多我去公司交接,但没有看到交接人员。后来,老板说新员工可以在晚上来,因为他还没有辞职。因为我已经回到了家乡,在沈阳没有住所,所以我订了当天13:13回家乡的火车。我问该交给谁。老板让我写一份交接单。我把它交给了我的同事,并告诉我所有的工作文件都存储在电脑里的什么地方。被同事们接受后,他离开公司回家了。移交至今已有半个月。今天,我打电话要剩余的工资,但老板告诉我,甲方在我工作期间没有解决这个项目。我没有提前通知就离开了,并以不与新员工交接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我要求一个具体的时间来支付我的工资,而老板一直说他会在工资结算后给我。如果我在五年内不结账,我必须等五年吗?我必须等十年而不和解吗?我不想和他罗嗦。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老板还能付给我剩下的工资吗?

2022-08-23 06:03:5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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