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丈夫是院校一名宣布的保安人员,如今由于各种原因自身离职了,也写了离职报告,有校领导提交到教育部门那边,但是为何教育部门要将我丈夫的姓名给公布出来了呢?我们都是自身同意离职的,我觉得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教育部门有木有权利发布我丈夫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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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报告,解答如下:
一、辞职报告只是法律程序;
二、无须理由,也无须文采;
三、如:由于本人原因决定辞职,现依据法律提前一个月正式提出辞职,即最迟于几月几日正式离开岗位,恳请领导及时安排人员作工作交接,等等。
四、应该提交辞职报告,否则公司算是旷工离职,一是会扣工资,二是可能拿不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影响以后找工作。
五、辞职行业登记种类也不同,找新单位时可能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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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赔偿之前自己辞职对赔偿没有影响的,用人单位仍要依法支付各项赔偿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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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经过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之后,离职时就可以和公司协商,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并支付
工伤赔偿金。其中有相同两个伤残等级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合并升级成为一个更高等级的伤残,然后按照升级后的伤残等级计算工伤赔偿金。
且,只能升级一次。
当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赔偿金的时候,劳动者就应当收集
证据到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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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