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其实也不难?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下最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欢迎大家阅读。
一、最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要的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8、经审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查丈表、墙界表、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10、其他必要材料。
三、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为了方便群众和企业,登记机构将会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四、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间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窗口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如适逢节假日需调整时间的,则按国家有关节假日安排执行。上班前两小时内为窗口收件高峰期,建议市民尽量提早前来排队取号。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是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来找法网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