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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多久生效

2022-04-12 14: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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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纠纷案件中,若一方当事人存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多久生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多久生效

  依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自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立即采取保全措施。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多久生效

  二、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中关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在诉讼前或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做出保全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向本院提供下列资料:

  (一)被申请人的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

  (二)需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人;

  (三)提供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如属第三方为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书及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如果连原告自己都不清楚标的物,法院如果乱七八糟的就开始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的话,人民法院都要为这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况且,这种败坏司法形象的行为,人民法院绝对不会按照原告的要求随意胡来的。不明确标的物就起诉,这也是很荒唐的一种行为。

  三、申请财产保全后多久作出裁定

  (一)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应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新民诉101条)

  (二)诉中财产保全:对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新民诉100条)

  (三)救济程序: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新民诉108条)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多久生效的法律知识,由上述可知,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自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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