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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是什么

2020-12-22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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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一般都是适用普通程序的,但是也不能够忽视简易程序的适用,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就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事实清楚,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辅之于相关可靠的证据。诉讼中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清楚,勿需审判人员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定事实,分清是非。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权利、义务载体明确。权利的享有人,义务的履行人清楚明确,不需要通过其他事实去综合分析判断,不需要在质证过程中耗费较大精力,而且双方当事人对谁是权利方,谁是义务方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分歧不大。

  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讼争的标的、是非、责任无原则性分歧。表现为陈述基本一致或接近,不需作大量工作澄清事实、消除分歧。争议不大还应当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额不是很大。

  上述三个条件在适用中互为关联,不可分割,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简单的民事案件。正确识别简单民事案件,是正确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如果适用简易程序过简、过多、过滥势必影响办案质量。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是什么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

  (1)起诉时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和再审的案件

  (3)非诉程序

  (4)共同诉讼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5)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6)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

  (7)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8)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并且,简易程序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而且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适用简易程序。

  三、解决简易程序适用不当方法

  1、设置中心法庭,使基层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在法律规定的人数上得到保证。最高人民法院早已颁布了人民法庭设置的意见,其中提到一个基层人民法庭至少应配备三人以上审判员,一名以上书记员。根据这一规定,一些一人庭、二人庭应当撤消,充实加强中心法庭,使得诉讼资源的配置趋向合理、合法、规范。

  2、聘请一部分政治思想坚定、责任心强、文化素养较高的退休老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这些老同志工资勿需法庭解决,有较强的社会工作经验,赋闲回家无负担,参与诉讼发挥余热,他们绝大多数很热衷。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及其有关规定,可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并颁发认命书。这样的老同志几乎每个法庭所在地都有,这也是利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矛盾,转化、消化、平息当事人对法庭、审判人员微词的处理方式。

  3、上级法院应当对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做一个明确的界定,用一个尺度统一,用一个标准衡量。基层人民法院也应当将错误适用简易程序纳入不合格案件的条件之一。二审、再审、审判监督程序,在发现适用简易程序错误时,应当明确一个“说法”,明确诫勉的方式、方法,明确处理结果,明确责任承负。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符合条件即可适用简易程序。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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