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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2021-04-2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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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往往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要及时的报警,因为交通肇事的存在,车辆损失和人员受伤、伤残、死亡,这都涉及民事诉讼部分。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经过审判程序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主要包括:

  (1)人民群众团体。

  (2)社会公益团体。

  (3)文艺工作团体。

  (4)学术研究团体。

  (5)宗教团体。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当事人所在单位为保护其职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在单位中推荐一人为当事人代理诉讼,但被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经当事人同意和授权。

  5、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除上面所列几种人,当事人也可以委托朋友、同事等他所信任的人,这些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就可以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当然,此条非常缺乏可操作性。

  三、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权限有哪些

  1、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

  2、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3、委托人作特别授权时,必须在授权书上写明具体的事项,若委托人在授权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应视为一般授权。

  4、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诉讼活动,其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否则便属于无效诉讼行为,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内容,如果要进行交通事故的诉讼的话,要根据诉讼的具体条件来诉讼。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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