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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注销的后果有哪些

2019-04-18 19: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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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分公司满足一定条件是要进行注销的,如果不注销,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是很多人并不懂这些,认为公司在不经营的时候是否注销都没关系,其实不然,公司不注销是不行的。那么分公司不注销的后果有哪些呢?下面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分公司不注销的后果有哪些?

分公司不注销的后果

  (一)分公司不注销,对分公司负责人的影响

  1、无法担任企业高管

  公司不注销会导致其股东法人在三年内不得担任企业高管,甚至不能担任其他新企的法人。

  2、进入工商黑名单之中

  我们知道,对于企业而言,工商信用显示很重要。如果您的公司在不经营后还不选择注销,那么您的企业就会列入工商企业信用网在线公示之中,被列入黑名单。

  3、列入个人征信黑记录之中

  我们知道,征信对于我们很重要,因为现在买车买房只要您想要按揭就需要查你的信用,所以如果把您的征信拉黑,那么您会很危险。

  4、不能贷款买车买房

  因为您的个人征信存在黑记录故此不能进行车贷房贷,毕竟银行放贷是很看重个人信用的。

  5、无法办理移民

  因为您的个人征信有黑色记录,估计想要移民的记录也很低。

  (二)分公司不注销,对法人的影响

  1.经济处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

  2.公司黑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比较麻烦。

  3.法人黑名单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象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三、分公司注销流程

  1.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按规定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详细资讯,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根据规定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2.然后准备好办理注销登记的材料。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接着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 最后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 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分公司需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所以,如果您的分公司已经不经营了,还是选择注销比较好,否则会有很多不利后果。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问题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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