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咨询

公司部下有几家子公司,一家公司经营不善停产,工人调到别的公司工作,现在原公司破产,工人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2021-04-29 17:0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要先给付员工工资
  • 请问您在原公司的工龄有多久?一般情况下,如果您不愿意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离职,同时要求给付补偿金的,具体以每工作一年的工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应当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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