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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规定

2019-03-13 10: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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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随意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这样的行为是可恶的,但是有的人就喜欢这样做,殊不知这样是可能被行政处罚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规定是怎样的呢?行政处罚中监护人的责任有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怎么处理?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规定

  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规定

  各类案件的办理、执行期限:

  第一条 规划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理决定。60日内无法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其他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0日内无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第二条 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理决定后,当事人在执法部门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执法部门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应当自法定可以实施强制执行之日起3个月内执行完毕。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执法部门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法部门依照城乡规划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执法部门应当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行政处罚中监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我国的行政处罚法没有规定对于被监护人的违法行为,监护人有行政责任。只是规定了被监护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在行政机关决定不予处罚后,监护人有义务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并加强管理。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出于以下考虑:实施行政处罚必须贯彻谁违法,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因此,对于被监护人实施的违法行为,尽管有可能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教育、管理不严有关,也不能让监护人代其受过,因为未尽到监护职责与违法行为是两个法律范畴的问题,不能简单的规定行政处罚,否则,不符合“罪责自负”的原则。

  我国的监护制度是建立在民事法律基础上的,监护制度首先是为了保护无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参与民事活动,弥补被监护人能力的不足;其次是为了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被监护人实施不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话,人民法院予以更正或者裁定违法。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期限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规定是: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理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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