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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

2019-03-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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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违法的行为虽然不对,但是还不至于严重到要坐牢,可以轻微的处罚,那就可能是被行政处罚。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怎么办?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怎么办?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

  一、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怎么办

  对于行政处罚有明确定规定,具体见于第三条第二款:"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但于刑事诉讼的非法证据目前我国是以下情况:从理论上对于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但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这一条是理论上的从正面的规定,但如果是非法以取证了,可不可以做为证据使用,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言词证据,一种是实物证据。

  三、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1、可以向做出行政处罚机关上一级主管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做出行政处罚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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