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通过欺诈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同样是合同,因为是通过非法的手段而取得的,就有可能是没有效力的了。那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吧。
一、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1)欺诈和胁迫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是否真实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尊重他自己的意愿。
(2)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产生了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受害人完全可以根据真实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微小,而对方履行合同是自己所期待的,因而愿意让合同继续履行,来保护自己的即得利益。
(3)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这种合同的撤销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如果一方将其因欺诈、胁迫手段所取得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系善意取得,那么受欺诈、胁迫人不得以合同搬用来对抗善意第三人。
(4)将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作为可撤销的合同,意味着受害人根据自身利益既可以申请撤销,也可以维护合同的效力.有一部分合同继续有效,继续履行,就会增加交易,增加社会财富。
二、合同欺诈构成要件:
(1)欺诈方有欺诈的故意。所谓有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会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包括积极的行为和消极的行为,前者即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如将黄铜说成黄金等;后者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未履行瑕疵告知义务等。
(3)相对人因欺诈行为而陷于错误认识,即相对人陷于错误认识与欺诈方的欺诈行为有因果关系。
(4)相对方因错误认识而作出意思表示,即因为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了合同。
综上所述,以欺诈达成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受欺诈方是可以主张撤销的,并且欺诈方是需要赔偿当事人的相关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