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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没有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2020-05-13 17: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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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代的改变,具备互联网属性的操作方式正在渐渐成为主流,也因此电子合同的利用率越来越高。电子合同也是有很多规定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电子合同没有本人签字是否有效?电子合同的违约形式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电子合同没有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一、电子合同没有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符合一定的条件后即生效。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当事人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在电子合同上签字,合同也视为成立。但两种方法都需签字确认,未经签字确认的电子合同无效。

  二、电子合同有什么特点

  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等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

  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即电子签名)所代替。

  3、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其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电子合同的违约形式

  1、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按照违约行为是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可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的,为根本违约。部分违背缔约目的的,为非根本违约。同样一个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根本违约,也可能是非根本违约。例如,顾客买二米五布料,商店仅裁了二米三,短二分米的布。如果消费者买布的目的是做一套西装,二米三布料不够置装用,商店构成根本违约,如果消费者买布的目的是做一幅床单,虽短二分米,但不影响使用,商店则构成非根本违约。

  2、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按照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拒不履行指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却无正当理由而故意不履行,履行不能指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的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当履行又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又含迟延履行。

  3、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按照违约行为是否造成侵权损害,可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当事人履行合同有一般瑕疵的,为一般瑕疵履行。一般瑕疵履行有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履行迟延等多种表现形式。当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还造成对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为加害履行。加害履行的特征是违约与侵权行为竞合,例如,债务人给付的机电产品存在漏电缺陷,导致债权人中电死亡,即为加害履行。加害履行也是一种瑕疵履行,故将与其对应的其它瑕疵履行称为一般瑕疵履行。

  4、债务人履行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电子合同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电子合同没有签字是无效的。电子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具备可靠的电子签名,手写签名,或者电子签章。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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