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户口的方法是,向迁入地提出申请,到迁出地提出迁出,再到迁入地申请迁入,签发准迁证,到迁出地办理迁出,最后到迁入地办理入户。
办理户口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迁入户口的方法: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
2.向迁出地派出所(现户口所在地)提出迁出申请,再开个户籍证明;
3.拿着户籍证明跟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4.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5.拿着这准迁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开迁移证;
6.最后,拿着迁移证、身份证去派出所入户。
孩子自己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一个户口。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不过,想要分户的,具体还是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详细的咨询比较妥当。
另外,进行分户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有:
1.分户申请;
2.分户原因的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