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家企业破产重组,严重资不抵债,负债35亿,偿付能力只有2.5亿。其中,工厂承包商被判定对其超过2000万的工程欠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许多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请问,项目付款的优先权是在总偿付能力中划分的,还是工厂将被贴现以优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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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施工方未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前提条件工程价款已确定且开发商存在逾期付款事实是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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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进行企业破产重组流程: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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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