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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2021-02-08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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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协商劳动合同的类型,是选择固定期限的,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

  1、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坚持当事人亲自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在能够履行的前提下应当实际履行而不能以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

  (2)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

  (3)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而不能随意改变。

  (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方式等履行义务而不能加以改变或者增加对方的成本。

  3、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特征如下:

  1、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变更协议;

  2、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化,不是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的变更的部分依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原合同没有变更的部分依然有效,即合同的变更并没有消灭原合同关系,只是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合同的类型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两种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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