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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2022-03-2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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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用工前应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一般会有写明到期时间,那么,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一)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二、保密协议书属于劳动合同吗

  保密协议书是从属于劳动合同的,但是保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而是属于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在实践生活中,如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及时提出劳动仲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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