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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0-05-13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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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当事人之间约定签订保密协议,对于违约的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但是具体的赔偿也可以看双方的约定,所以为了避免违约,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多加注意。那么大家知道信息保密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信息保密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

  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

信息保密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保密的范围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

  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三、保密协议内容的一般规定

  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5、保密期限。

  法律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即保密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直至其进入公知领域。因此只要其不被公开就可以永远保持其秘密性,因此企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员工都不得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

  四、违约责任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了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信息保密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信息保密协议注意事项之一就是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象一定是与保密岗位等有密切联系的。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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