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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中的补偿条款是怎样的

2020-05-1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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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赔偿一般算是带有惩罚性质的规定,目的更多的是惩罚相关责任方;而补偿则是一种填补性的规定,是基于公平原则出发的。那么大家知道保密协议中的补偿条款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保密协议中的补偿条款是怎样的

保密协议中的补偿条款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订立保密协议,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可以签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属于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作出的规范性约束,知悉相关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及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有保密的义务,不能随意泄露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保密协议中的补偿条款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保密协议中的补偿条款最常见的就是在竞业限制期限中体现。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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