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咨询

您好,那些在1994年之后“结婚”的人没有申请婚姻登记,并且有孩子,但是户口簿上说他们已经结婚了。这是同居还是夫妻关系?如果是前者,如何终止同居关系?如果是后者,如何办理离婚手续?非常感谢。

2022-05-23 11:5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办理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3、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 同居关系的解除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如果是双方只有同居关系并没有发生财产上的共同关系以及没有生育子女。那么,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无须去法律解除,双方自行分开即可
  • 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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