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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国内委托书公证

2019-12-0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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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产买卖的过程中,若是买卖交易中的任何一方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话,都可以委托代理人帮忙处理相关的事宜,委托代理人需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一般来说,委托书是需要公证之后才能生效的。那么如何办理国内委托书公证?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办理国内委托书公证

  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外,如果业主在国外所做的公证文书,还需要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果业主在香港/澳门所做的公证委托书,并需要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澳门公证文书专用章。

  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二、办理国内委托书所需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怎么办理国内委托书公证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上文就是办理国内委托书公证的相关内容。不要忽略掉任何的内容,也要关注每一个需要注意的事项,也不能缺少任何一件材料或证件,否者处理起来将会有很多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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