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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一年情形

2022-03-27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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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因此,我们应对民事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那么,民事诉讼时效一年情形有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诉讼时效一年情形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民事赔偿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一年内提起民事诉讼(一般从发生交通事故时起算),逾期提起的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

民事诉讼时效一年情形

  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其权利就丧失了受民事诉讼保护的法律制度。即法律只保护民事主体在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内的胜诉权。诉讼时效有效期间经过导致胜诉权丧失,所以诉讼时效又称为消灭时效。

  诉讼时效具有以下特征:

  (一)诉讼时效是民事法律事实。

  (二)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定期间。

  (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直接后果是民事权利丧失民事法律保护。

  (四)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民事权利处于自然状态。

  三、我国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并不是所有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都是三年,有些是只有一年的,例如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民事诉讼时效一年情形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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