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承诺建设1.09平方米以上的房屋,但没有对村里1.09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但没有对村里1.09平方米以上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但该村1.09平方米以上房屋拆迁未给予补偿,按照每平方米4000元加1800元的奖励,共给予5800元的货币补偿。问题是,现在周围的房价约为15000,而2009年的房价为5800。我应该如何处理像我这样的情况,如何保护我的权利,我可以根据当前的房价给予金钱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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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如下:
1、房屋
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来给予补偿。
2、非居住性房屋的补偿金额是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来确定的,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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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作价补偿通常按照下列计算公式予以确定: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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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
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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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