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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6年搬入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房地产商的属下企业,大约已过很多年后,大家这里才创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应该是业主委员会创立以后签的,我想问一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签署以前,该物业管理公司是不是有权利扣除服务费,如有权利,根据是啥?

2020-09-29 11: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具备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 主要是管理、监护责任
  • 你试伤了相机自然要赔,当然也有可能是以前就有伤,但你能证明吗?!毕竟你刚刚的不慎行为与相机被擦伤之间有高度的概然性。需要相机的话,可以买下来,不至于双方花钱去评估这个擦伤的损失价值。
    商家也是想解决问题,你拉出不赔的架势,他也只能降价处理。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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