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信咨询

你好,我已经工作了三年半了。我有急事要辞职。我已经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交给了公司。公司不能批准或扣除我一半的工资吗

2022-06-16 06:5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提前15天离职,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 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 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老板,要辞职的,无论老板是否批准,劳动者都可以离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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